根据搜索材料和黑龙江省的相关规定,黑龙江女职工的卫生费发放标准如下:
- 1.发放标准:每月不低于35元:根据《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用人单位每月应向女职工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用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
- 2.发放形式:现金或实物: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发放现金或等值的卫生用品
- 3.费用列支:企业:企业可以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列入预算
- 4.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卫生费用标准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 5.实施时间: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详细说明:
-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卫生费的发放标准
- 实施背景:该条例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保障其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 其他福利:除了卫生费,条例还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围绝经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休假、体检、哺乳时间等
总结:
黑龙江省女职工的卫生费发放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5元,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发放现金或等值的卫生用品,费用由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列入预算。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并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