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补申报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需注意逾期申报可能产生滞纳金或处罚:
一、补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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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补报
登录系统后切换至需补报的税款所属月份,按正常申报流程维护人员信息、填写报表并提交。若系统未拦截申报,视为有效补申报。若涉及多年度申报,需分次切换所属期操作。 -
网上税务局补报
- 登录后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页面,选择漏报的税款所属期;
- 填写申报信息并核实准确性;
- 提交后完成税款缴纳(如有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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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大厅补报
- 携带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 现场取号办理,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申报及缴税。
二、逾期申报处理流程
若已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通过电子税务局“法律追责与救济”模块处理简易程序处罚,查询逾期信息并缴费;
- 完成处罚后,按上述方式补申报,建议同步联系税务专管员确认处理结果。
三、注意事项
- 滞纳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五,未按期申报可能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2000-10000元罚款;
- 补报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申报;
- 年度综合收入≤12万元或补税额≤400元且已预缴者,可享受免申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