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缴纳规则涉及计提与缴纳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个税计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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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
个税通常按月预扣预缴, 计提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一致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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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月发放当月工资,则当月完成个税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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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月发放上月工资(如5月工资6月发放),则 仍按5月工资计算当月个税 ,6月发放时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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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类型
- 劳务报酬、稿酬等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具体规则与工资薪金类似。
二、个税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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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缴纳
预扣预缴的个税需在 发放次月15日内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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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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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工资发放延迟导致申报滞后,需在 发现后补缴 ,但需符合税务机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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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预缴个税与当月缴纳个税无关,仅涉及年度汇算清缴时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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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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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缴纳差异
会计计提可能滞后于实际发放(如次月申报),导致两者数据存在1-2个月差异,属于正常现象;
- 但申报时间必须满足税法规定,即发放次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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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款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需在次月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综上,个税 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当月计提当月缴纳” ,而是 当月计提、次月缴纳 ,特殊情况下可能涉及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