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长春市职工医保的成立时间表如下:
一、制度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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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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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职工医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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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实施时间 :1999年初开始实施,1999年底基本完成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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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成立
- 时间 :2001年10月,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正式成立,负责医保管理工作。
二、政策发展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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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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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覆盖190万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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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全国首张社会保障卡(长春模式),实现“中国劳动保障第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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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实施二等乙级以上伤残人民警察专项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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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探索异地就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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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解决国企改革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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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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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扩大保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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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成功,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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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公主岭市与长春市实现医保同城同待遇、同网同服。
三、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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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每月1-15日为职工申报缴费,待遇从次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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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条件 :女性满25年/男性满30年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不足部分需补缴。
以上时间节点综合了政策文件及部门公开信息,涵盖制度建立、发展完善及现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