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在2024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面有了一些新的调整和规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公告,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每月4853元、上限为每月24264元。这一标准是基于2023年度宁夏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054元计算得出的,月平均工资为8088元,上限按2023年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下限则依60%确定。
对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在每月4853元至24264元之间自主选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并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的方式进行缴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固定为每月4853元;而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则会得到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以每月4853元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需要在2025年及以后年度补缴或趸交2024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那么缴费基数将按照每月8088元的标准来计算。这表明了对于那些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来说,未来补缴时所需支付的金额将会有所增加。
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的参保人员,政策允许他们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新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范围与2023年底集中缴费人员保持一致。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反映了当地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持续关注和优化,旨在确保所有参保人员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和服务。这些调整不仅影响到个人的缴费金额,也间接影响到了未来的待遇水平,因此对于每一位参保者而言都是值得重视的信息。同时,这也体现了政府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努力,力求为民众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社会保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