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公示主要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药品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信息。以下是详细的公示内容和分析。
公示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 昆明市:截至2023年底,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97.38万人,基金总收入174.34亿元,总支出143.10亿元,当期结余31.24亿元,累计结存307.24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01.24万人,基金收入132.18亿元,支出105.0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96.14万人,基金收入42.16亿元,支出38.03亿元。
- 保定市:2023年度全市参保人数为850.93万人,基金收入1410239.74万元,支出1235462.80万元,当期结余174776.94万元,累计结余1754592.2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695834.13万元,支出536266.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714405.61万元,支出699196.21万元。
药品目录调整
- 国家医保局: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共收到企业申报信息629份,涉及药品570个,最终390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这些药品包括肿瘤用药、新冠、抗感染用药、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和罕见病用药。
- 昆明市:2023年执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药品114种,其中新纳入药品111种,调出药品3种,调整后的目录内药品共2967种。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昆明市:2023年昆明市全面建立以DRG付费为主,单病种付费、总控付费、考核付费、日间手术、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
- 保定市:2023年保定市也推进了DRG付费改革,覆盖了99%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覆盖率达到90%。
公示流程
公示时间和方式
- 国家医保局: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馈意见可通过传真、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反映。
- 地方医保局:例如,昆明市和保定市的公示信息也在官方网站发布,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反馈意见处理
- 国家医保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 地方医保局:例如,长沙市和崇州市医保局对公众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详细整改,并公示了整改情况。
公示结果的影响
对医保基金的影响
- 扩大报销范围和提高报销比例:2023年的医保改革扩大了报销范围,提高了报销比例,特别是将更多的高价药和特殊治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
- 加强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通过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控制医疗费用等措施,确保了医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 鼓励创新:2023年医保目录调整鼓励创新药物的研发和使用,一些国产创新产品从中获益,提升了国内医药市场的竞争力。
- 药品价格下降:通过谈判和竞价,药品价格显著下降,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400亿元。
2023年医保公示涵盖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药品目录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各地医保局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医保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公示结果的公布不仅提高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还促进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哪些重点?
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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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药品与调出药品
2023年目录新增126种药品,包括抗肿瘤、罕见病、抗病毒等领域的创新药,同时调出1种即将撤市的药品。新增药品中90%为5年内新上市品种,其中38种为“全球新”创新药,创历年新高。 -
优化评审与支付标准
- 评审方式:强化临床需求与患者获益评估,完善评审指标,实现从主观到客观的跨越。
- 支付标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支付标准,竞价药品以中选价为准,鼓励优先使用价格不高于标准的药品。
- 基金监管:加强智能监控,确保目录调整后基金使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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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药品创新
- 通过谈判将341个新药纳入目录,创新药谈判成功率超90%,平均降价61.7%,预计未来两年为患者减负超400亿元。
- 罕见病用药取消获批年限限制,15种罕见病用药通过谈判/竞价成功纳入目录,覆盖16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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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目录落地执行
- 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挂网,确保2024年1月1日新版目录正式实施。
- 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和偏远地区药店覆盖率,推动电子处方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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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族药与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允许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等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这些调整体现了“保基本、惠民生”的核心目标,通过动态优化目录结构、支持创新药准入、强化基金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药品可及性和保障水平。
医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提出异议吗?
在医保公示期间,公众是可以提出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公众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公示部门提出,并提供具体、真实的情况说明。例如,2025年上犹县医保“政策明白人”名单公示明确要求,异议需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部门在收到异议后,通常会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并根据结果调整公示内容或作出解释说明。若异议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还可通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举报渠道进行投诉。
总结:公众提出异议的流程包括:
- 实名书面提交: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具体异议内容;
- 部门核实处理:公示部门需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核查;
- 结果反馈:处理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异议人。
这一机制保障了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医保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2023年医保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2023年医保政策主要有以下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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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扩容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新增126种药品,目录内中成药增至1390种,并加大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全国20个省区市开展中医病种付费。同时,通过谈判/竞价新增121个药品进入目录,平均降价61.7%,预计未来两年为患者减负超400亿元。 -
支付方式改革深化
全国超9成统筹地区开展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覆盖住院医保基金超7成。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负担较2021年减少约215亿元。 -
门诊统筹报销优化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就医范围扩大至县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50%-60%,年度支付限额提升至280元。大学生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80%,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普遍落地,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更高。 -
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提升
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提高,自然分娩从600元增至1000元,剖宫产从1600元增至2000元。 -
医保服务便民措施
简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材料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码”激活用户超1.3亿人,支持线上挂号、结算等服务。 -
价格改革与集采推进
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降低检查、检验等物耗项目价格。第八批和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覆盖80个品种,人工晶体等高值耗材集采落地。 -
缴费时间延长与限制清理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月底,缓解缴费压力。同时整治医院拒收患者、强制出院等不合理限制。 -
乡村振兴支持加强
优化农村参保政策,扩大对患病困难家庭的救助,防止因病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