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现在可以跨省使用。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 异地就医备案结算:
- 备案人员范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以及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方式: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结算政策: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已有天津、河北、内蒙古等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46 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能够进行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可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钱包中的资金,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功能,转账至近亲属医保钱包中,供其用于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等。
不过,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在跨省就医前详细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了解准确的备案要求和结算流程,以确保顺利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