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参保人群、就医医院等级和具体医疗项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住院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减半,具体报销比例未明确提及,但通常较高。
- 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30日内因同种疾病二次住院,只缴纳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如果第二次住院,医院级别高于第一次医院级别,只缴纳报销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 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
- 使用中医药服务: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含社区)95%。
- 退休职工: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7%,二级医院92%,一级医院(含社区)97%。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50元/人。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支付比例为8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为85%。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特定人群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支付比例为0.55万元-10万元救助65%,10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5%、不设支付限额。
特定人群报销比例
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
- 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1.1万元降低为0.55万元。
- 支付比例:0.55万元-10万元部分救助65%,10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5%。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支付比例为0.55万元-10万元救助65%,10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5%、不设支付限额。
洛阳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参保人群、就医医院等级和具体医疗项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医院等级和就医形式下有所差异,大病保险和特定人群的报销比例也有特殊规定。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居民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确保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