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的默认密码设置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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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组成
默认密码通常为参保人身份证号码最后7位数的前6位(例如身份证号18位中的19950424对应19950424)。
*注意:部分地区可能使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个人编号后6位或社保卡卡号后6位作为默认密码(如123456),建议以发放时告知的密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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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用途限制
初始密码仅用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无法直接用于医保消费。需通过官方渠道修改为支付密码后,方可进行门诊、购药等消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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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密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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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修改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社保局官网,使用原密码重置新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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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修改 :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户籍所在地医保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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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方式 :部分城市支持通过社保局热线12333或劳动保障信息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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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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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忘记密码,可通过上述渠道重置,无需担心账户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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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医保卡密码可能存在差异(如武汉为1234,上海无默认密码),建议首次激活后立即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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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首次激活后立即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避免泄露导致医保权益受损。若遇到密码错误或账户异常,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