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的监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主要分为以下两个层面:
一、主导建设与联合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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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福建省金融监管局)
作为平台的主要发起和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平台的政策性功能定位,推动金融产品设计及风险监管。例如,平台的政策性金融产品(如“专精特新贷”“商贸贷”)均由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其他部门制定并推动落地。 -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数字办)
作为技术支撑部门,负责平台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整合及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数据与金融服务的融合。
二、协同监管与政策指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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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对平台的征信服务、利率政策执行等进行指导,例如监督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发放的贷款是否符合普惠金融政策要求。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负责金融机构在平台开展业务的合规性监管,例如审核银行线上融资产品的风险控制机制。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参与平台的数据治理及跨部门政策协调,确保平台服务与省级经济发展目标一致。
三、其他相关机构
- 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平台的实际运营主体(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金服云征信公司),负责日常运维及市场化运作,但需接受上述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
总结: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核心监管机构为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数字办,同时协同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分支机构及省级职能部门,形成政策、技术、业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