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申请通过后,上市公司需在 6个月内 完成增发,否则需重新申请核准。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的总结:
一、时间限制与失效机制
-
有效期为6个月
从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需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若超过6个月未实施,原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请。
-
特殊情形处理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6个月内完成,需向证监会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但需获得批准。
二、实际操作时间线
-
证监会核准后
上市公司需在核准后 2-3个月内 向交易所提交发行方案并公告。
-
股东大会通过
股东大会通过增发方案后,需 2周内 完成发行。
-
证监会批文与实施
-
获得证监会批文后,通常在 1个半月左右 启动发行程序。
-
实际发行通常在批文下发后 1-2周 开始。
-
三、注意事项
-
公告与批文要求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公告或未取得证监会批文,股票将停盘,需暂停增发。
-
后续锁定期
增发股份需锁定1年,期间不得转让。
四、补充说明
-
发行价限制 :定增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
与其他融资方式的区别 :若上市公司同时开展配股或可转债发行,需符合相关规定,避免与定增冲突。
以上流程和时间节点综合了《证券法》及证监会监管要求,实际操作中需严格把控各环节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