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医保报销超过800元的情况主要涉及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以下是关于青岛医保超过800元如何报销的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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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 报销比例:退休前,在一、二、三级定点医药机构分别报销90%、88%、86%;退休后,在一、二、三级定点医药机构分别报销95%、94%、93%。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区分医药机构级别,退休前统一报销95%,退休后统一报销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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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自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解放军971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 报销比例: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85%、80%、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分别报销85%、75%、5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分别报销90%、85%、80%。
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同时,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以便了解最新的医保报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