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医保区划名称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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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保地填写
基层医保区划名称通常填写原参保地的工作所在地。若当前参保地为某县(市、区),则按该行政区划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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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户籍地填写
若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一致,可填写户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如省、市、县/区)。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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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参保地 :若参保人户籍或工作地在乡镇,需填写具体乡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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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区划 :若当地医保区划未明确按乡镇划分,可填写所在社区或村组名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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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混淆 :医保区划名称与户籍地、工作地需区分填写,例如户籍在A市、工作在B市的情况需分别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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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验 :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官网查询行政区划代码,确保与身份证号前6位一致。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医保缴费与参保地相关,但具体操作中更注重实际参保或户籍地管理。
综上, 基层医保区划名称并非直接填写“居民医保” ,而是需根据参保地或户籍地填写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特殊情况下可补充具体乡镇或社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