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因保障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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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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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按60%-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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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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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部分城市按85%报销,个人负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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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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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按70%-9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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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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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分段报销(如1.5万-5万元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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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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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如社区医疗机构就诊):按70%-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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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特定项目:按50%-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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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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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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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比例: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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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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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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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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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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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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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超过1.5万元部分:按70%-95%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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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地区对门诊、住院的起付标准有差异,例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可能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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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部分城市门诊报销封顶线为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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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门诊1300元以下、药品乙类20%等自费部分不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医疗需求选择合适的补充医疗保险类型,并关注当地医保政策的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