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异地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报销流程
- 1.携带资料到医保局办理:您需要带齐所有必要的材料,前往厦门市医保局进行办理
- 2.审核部门受理:医保局的审核部门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3.签发办理凭证: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会下发办理凭证
- 4.领取报销款项:您可以持办理凭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报销的款项
所需材料
1. 申领分娩或剖宫产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 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目前仅限以下银行:工商、农业、中行、建设、兴业、邮储、光大、交通、中国信合银行、厦门商业银行
- 计划内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 生育医学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医疗费用相关材料: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 《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 其他材料: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则不需提供)
2. 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 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
- 医疗费用相关材料: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 其他材料: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须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在外地施行的,须提供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假证明;实施免费人工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
- 《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 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则不需提供
注意事项
- 报销时限:女职工从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5日起开始申领,时效为12个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
- 报销地点: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及各区医保经办机构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建议直接联系厦门市医保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