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60岁老人的养老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础养老金:
- 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逐步提高,目前为123元。
- 对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但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老年人,其家庭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成员也可以代为缴费或补缴,以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基本养老金待遇。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 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如果之前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或者虽然参加了保险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
高龄津贴:
- 安徽省建立了高龄津贴补助方案,针对80~89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各地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实施细则。例如合肥市,80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100元的高龄津贴;芜湖市则对80至8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600元,90至9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3600元。
-
独生子女费:
- 在安徽省,独生子女的父母在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后,从子女满16周岁起,每月可获得不低于20元的补贴。对于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还能额外增加5%的退休金。农村地区,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或有两个女孩的家庭,当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时,每人每年可获得960元的补助。
安徽省60岁老人的养老金政策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高龄津贴以及独生子女费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稳定的经济来源和更好的生活保障。这些政策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口的关注和照顾,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