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大病互助的启动金额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整理的一些启动金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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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在湘潭市,职工医保大病互助的启动金额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助标准是基于个人自付的治疗费用来确定的。例如,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但不足3万元的部分,按照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超过3万元(含)但不足5万元的部分,按照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超过5万元(含)但不足10万元的部分,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超过10万元(含)的部分,则按照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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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株洲市城镇职工开始实施大病医疗互助。在这个政策下,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金额累计在6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的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互助费支付94%,个人负担6%。
职工医保大病互助的启动金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区,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启动金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