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 生育津贴计算基础 :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法定假期天数。
- 生育津贴天数 :
-
企业女职工顺产支付98天生育津贴。
-
企业女职工难产支付113天生育津贴。
-
中期妊娠住院引产,企业职工另支付14天生育津贴。
-
中晚期妊娠住院引产,企业职工另支付42天生育津贴。
-
多胞胎的,多一胎另支付15天生育津贴。
-
参保企业男职工均可另支付7天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
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
-
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在确保职工待遇不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 定额补助标准 :
- 生育1000元。
- 生育医疗费 :
-
顺产5000元。
-
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 特殊情况 :
- 企业职工配偶属非城镇人口或城镇居民领取当地在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的人员,符合生育规定,生育津贴按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x法定假期天数x50%支付。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生育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减轻其经济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生育后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