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我的知识,生育登记中的性别填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 1.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出生医学证明》,则应以《出生医学证明》中记载的性别为准,分别填写为“男”或者“女”。
- 2.特殊情况:如果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则可以由父母共同签署申请书来确认登记。如果婴儿的生殖器官畸形,无法判断性别,则可以登记为“不能确定”
- 3.身份证号码与性别对应:在中国,身份证号码的第17位数字用于表示性别,其中偶数(0、2、4、6、8)代表女性,奇数(1、3、5、7、9)代表男性
- 4.实际操作:在填写生育登记时,通常需要填写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
生育登记中的性别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男”或“女”,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判断性别,则可以填写为“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