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信息表明会取消
关于退休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是否会取消,目前没有明确的信息表明该津贴会被取消。根据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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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津贴补贴 :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这些津贴补贴 可以随时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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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 :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市、区)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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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调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参照同期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平均水平的增长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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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清理 :对于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后仍难以按调整后的标准足额兑现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地区,要坚决取消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以优先保证基本工资和离退休费的发放。
综合以上信息,虽然国家有权随时取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政策或信息表明该津贴会被取消。相反,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退役军人,还有特殊优待政策,如退休后保留退役金比例增加等。因此,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