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在杭州可以报销。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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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方面,乡镇级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部分地区可达70%左右;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也有80%;而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的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法规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自付10%后)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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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一般为30%的费用报销30%,2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则是500元以下的费用报销25%,10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5%。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的费用报销30%,10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5%;三级医院则是500元以下的费用报销20%,20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5%。
- 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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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 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支付,最高限额可达一定金额(如25万元,部分地区可能更高)。
总的来说,农村合作医疗在杭州可以报销,但具体报销比例和额度因医疗机构级别、医疗费用范围以及是否达到起付线等因素而异。建议在就医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