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年限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医保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规则如下:
一、成渝两地医保年限互认政策(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 年限互认范围
成都市与重庆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市转移时,两地缴费年限可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例如:
-
重庆参保10年职工医保后转入成都,退休时成都认可重庆的10年缴费年限;
-
反之亦然。
- 累计年限计算标准
参保人在两地累计缴费满20年,可选择在缴费时间较长的城市办理退休,退休时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二、其他地区医保转移接续政策
- 职工医保
- 跨省转移 :2021年国家政策规定缴费年限应累计计算,但部分地区(如成都)曾执行不累计政策。 - 省内转移 :如四川省内转移,通常允许年限累计,但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 居民医保
- 不设缴费年限,按年缴费享受待遇,缴费年限不计入总年限。
三、注意事项
- 政策差异 :医保政策具有地域性,建议办理转移前咨询当地医保局,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待遇。- 退休认定 :退休时以最后参保地(即缴费年限最长地)的缴费年限为准。
四、建议操作步骤
-
转移前联系原参保地医保局确认转移材料;
-
办理转移时同步转移个人账户资金;
-
转入地医保局确认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针对职工医保)。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