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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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 在职职工: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为2万元。
- 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7%,二级医院96.1%,三级医院95.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 城乡居民:门(急)诊封顶线为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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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在职职工: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 退休人员:起付线为65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7%,二级医院96.1%,三级医院95.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 城乡居民: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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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费用
-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等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比例同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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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互助基金
- 主要用于按比例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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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 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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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定
-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学生儿童补充报销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请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