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惠保支持带病投保,但具体赔付规则需结合既往症情况综合判断:
一、投保规则
- 不限健康状况投保
无论是否患有疾病,均可投保。投保时无需体检,对年龄、职业、户籍均无限制。 - 覆盖人群范围
河北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均可参保。
二、既往症赔付限制
- 不赔付的既往症范围
若投保前已存在以下疾病或其并发症,相关治疗费用不予赔付:- 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 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 心脑血管及代谢疾病: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Ⅲ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Ⅲ期、糖尿病伴有并发症;
- 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 其他: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艾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等。
- 特定药品限制
若投保前已患肿瘤类疾病或存在血小板减少症等特定病症,相关药品费用不赔。
三、其他赔付注意事项
- 非既往症可正常赔付
因非上述既往症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如普通肺炎、意外骨折等),符合条款约定即可按比例赔付。 - 异地就医比例调整
未在河北省内就医的,赔付比例降低20%。 - 未使用医保结算不赔
住院费用未通过医保报销的,冀惠保不承担赔付责任。
综上,冀惠保允许带病投保,但需重点关注健康告知中列明的既往症范围及赔付限制。投保后,非既往症相关医疗费用仍可享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