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已实现跨省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规范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跨省使用范围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 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 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用等。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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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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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限制 :目前仅试点省份开放,非试点地区暂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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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异地就医需在参保地完成医保登记备案。
三、操作方式(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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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APP :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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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服务 :首页点击“医保钱包”服务界面,确认本人及近亲属所在城市是否开通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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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账户 :选择使用地,绑定手机号后点击“立即确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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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操作 :在“医保钱包”专区选择“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填写收款人信息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转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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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若需在异地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用,需提前在参保地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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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部分地区可能对功能开放时间有阶段性调整,建议通过APP查询最新开通情况。
五、覆盖地区示例
已开通地区的部分城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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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全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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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苏州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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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德州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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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郑州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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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等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国家医保局官网或APP,及时了解所在地区是否开通该功能,并按照指引完成备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