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重庆医保在外地就医的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直接联网结算范围
- 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实现异地联网)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垫付。
-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取得门诊慢特病资格且病种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职工,其门诊费用(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特病)可按本地政策直接结算。
二、需垫付后报销流程
- 非直接联网医疗机构
若在外地非直接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回国后持以下材料到本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 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证件)。
- 报销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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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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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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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发票(药店购药需提供)。
三、注意事项
- 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重庆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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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已实施该制度的参保地,若参保地未实施则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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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含特病门诊)未纳入直接结算范围,需符合当地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最新政策文件。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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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若需转诊至外地医院,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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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为20万元。
建议出行前通过重庆医保官方渠道(如“重庆本地宝”公众号)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