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海南省2024年生育津贴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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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职工应该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同时用人单位还需为生育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时,才能在产假结束之后申领相应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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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线上申领:单位的人事工作人员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然后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办理生育津贴;线下申领:在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1份后,由用人单位加盖后,可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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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海南生育津贴从当月开始计发,而生育津贴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月平均工资如果低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反之高于上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因每个职工生育情况不同,所以产假天数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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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地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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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海南儋州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还会增加产假三个月,在此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此外儋州职工还会领取30000元的国家补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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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澄迈职工女性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然后再由职工的就职单位足额发放,而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反之如果高于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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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琼海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一般生育津贴是由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待社保经办部门拨付的生育津贴到位后,再补差额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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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三亚生育津贴除了女性职工可领取之外,其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同时男性配偶在生育时,男方可休陪产假15天,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上班计发工资,不得以事假拖欠和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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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南省海口市对参保职工生育家庭采取一定的补助政策,一般根据生育情况不同,具体补助津贴为2000元,社会保险补助金额1000元,免费健康体检补助金额500元,同时符合条件的二胎家庭,还会获得补助金额1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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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