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在住院前和住院后都可以办理,以下是具体情况:
- 住院前备案:如果时间允许,建议在住院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这样在住院时可以直接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按照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能大大减轻患者的资金垫付压力。
- 住院后备案:如果因为紧急情况或其他原因未能在住院前办理备案,也可以在住院后补办。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出院后已经自费结算,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后,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对于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在为其办理 “门诊结算” 或 “入院登记” 时,若 “门诊急诊转诊标志” 或 “住院类型” 为 “急诊”,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