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大病二次报销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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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行按年度累计计算,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就医,则会对每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累加计算,累加后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时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南京暂定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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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高低分段设定,费用越高,支付比例相应提高。
- 以南京为例,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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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 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江苏省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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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政策
-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后,还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5%。
江苏的大病二次报销政策为大病患者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患者应了解当地具体的大病保险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一制度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