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梧州市医保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的起付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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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金额
跨省异地就医的起付线为 300元 ,即医疗费用超过300元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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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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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额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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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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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00元以下60%、6000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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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00元以下65%、6000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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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 :2万元以下45%、2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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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个人自付部分最高不超过 1.5万元 ,超过部分需自费。
示例 :
若某参保人员在广西梧州市外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为10000元,则报销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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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元,剩余9700元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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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以下部分按60%报销(即5820元),超过6000元的3700元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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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销金额为5820 + 3700 * 80% = 8056元,个人自付1944元。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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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转诊手续,跨省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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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