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异地医保结算的医院,参保人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
网上材料预审申请
- 进入指定平台: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材料预审申请。
- 填写资料: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 邮寄材料:预审通过后,将材料邮寄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指定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
线下申请
- 准备材料: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材料,包括医保电子凭证、原始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病历资料等。
- 提交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提交资料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处理。
报销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个人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医疗费用凭证:原始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 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
特定情况材料
- 住院费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发票、社保卡或参保人员身份证及银行卡。
- 门诊费用:费用清单、发票、社保卡或参保人员身份证及银行卡。
注意事项
报销时限
- 申报截止时间:参保人员需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上一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节假日顺延)。
- 手工报销时限:出院结算后1年内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政策执行,具体比例可咨询参保地。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政策执行,具体比例可咨询参保地。
非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不支持异地医保结算的医院,参保人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通过网上材料预审或线下申请的方式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时需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注意报销时限和比例。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材料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顺利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