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忻城莫土司衙署的保护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条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保护范围限制
- 核心保护区禁止建设无关工程
莫土司衙署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衙署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 特殊情况审批程序
因特殊情况需开展上述活动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二、保护措施
- 建立文物信息数据库
条例要求建立忻城土司文物信息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的动态管理。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除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外,条例还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鼓励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旅游项目等。
三、法律责任
- 违反条例规定在保护范围内违法施工的,将依法承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管理机制
-
政府职责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日常监管,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督。
-
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但需符合保护规划。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莫土司衙署作为“壮乡故宫”的历史价值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促进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