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医保作为湖南省娄底市实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以下是关于娄底医保的一些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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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 参保对象不受户籍地限制,凡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娄底市城乡居民、全日制大中小学和职业院校在校学生都可在娄底市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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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个人缴费:2025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 集中缴费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费可享受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医保待遇;若2025年1月及以后缴费,需按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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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参保居民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各医保经办机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缴费。
- 职工医保可使用本人医保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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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城镇职工三级医疗机构为1100元,城镇职工二级医疗机构为800元,城镇职工一级医疗机构为500元;城乡居民三级医疗机构为1200元,城乡居民二级医疗机构为600元,城乡居民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 报销比例:一个结算年度内,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城镇职工基金支付比例为85%,城乡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65%。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城镇职工:患大病经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规定起付线以下的部分后,按90%的比例予以支付。
- 城乡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自付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的倾斜政策。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娄底医保为当地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通过了解这些信息,居民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医疗保障计划,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