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社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和步骤:
1. 异地就医备案
在上海参保的人员如果需要在异地就医,首先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完成:
- 线上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随申办”APP进行在线备案。备案成功后,可以使用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在符合条件的异地医院进行刷卡结算。
- 线下备案: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现场备案。
2. 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人群:
-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如随子女居住的老年人。
-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 4.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 5.急诊人员:在上海突发疾病需要入院治疗的人员
3. 结算流程
-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但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 结算方式: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需出示社会保障卡(带有银联标志),在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4. 报销流程
如果未能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或结算失败,可以事后申请报销:
- 报销材料: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和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
- 报销时间:在外省市发生的急诊或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报销
5. 报销比例
上海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急诊:起付标准为300元。
- 住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
6. 商业保险
如果参保人员有商业保险,可以在社保报销后,再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需参照与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
总结
1.备案:异地就医前进行备案,线上线下均可。
2.结算:在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
3.报销:未能结算的,事后申请报销,需提供相关材料。
4.比例: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地政策确定。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上海社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的相关流程和规定。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直接联系上海医保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