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标后公示的时间要求,需根据招标类型和项目性质区分说明: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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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 公示中标候选人,且公示期 不得少于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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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公示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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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或其他特殊工程建设项目,其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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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一般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但需满足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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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竞争性谈判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公示要求,但需参照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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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需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中标项目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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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招标人需在3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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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平台 :一般通过依法指定的网络媒体进行公示。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项目暂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