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消全勤奖的合理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为综合分析:
一、合法性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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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勤奖的性质
全勤奖属于企业自主设立的福利或奖励机制,并非法定工资组成部分。法律未强制要求企业必须设立该奖项。因此,企业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或取消该制度。 -
程序合规性
- 规章制度要求:若全勤奖的取消依据已写入劳动合同或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且提前公示或告知员工,则符合法律要求。
- 协商一致:若原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全勤奖,公司单方面取消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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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正当性
- 若因经营困难等合理原因调整全勤奖,且不涉及降低员工整体收入水平,通常合法。
- 若以取消全勤奖为手段变相克扣工资或规避法定福利(如年假、病假待遇),则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二、员工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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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制度依据
员工可要求公司提供取消全勤奖的书面依据(如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等),确认变更程序是否合法。 -
争议解决方式
- 若认为公司行为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涉及劳动争议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恢复原待遇或补偿损失。
三、典型案例参考
- 合法情形:某公司因业务亏损修订《员工手册》,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取消全勤奖,并向全员公示,视为合法调整。
- 违法情形:某企业以员工休年假为由取消全勤奖,因年假属法定权利,法院认定该行为违法。
总结
公司取消全勤奖是否合理,需综合考量制度依据、程序合法性及调整动机。建议员工优先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