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政策规定,广东省社保合并需要参保人员主动办理转移手续,目前无法实现自动合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省内社保合并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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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转移
参保人员需向新就业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及原参保地参保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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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与合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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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一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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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多地参保记录,需先通过转移程序将所有账户集中到一地,再办理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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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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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未联网
目前全国社保系统尚未实现联网,跨省信息无法自动同步,必须通过线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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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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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退休时达到领取条件,部分地区(如广州)允许将省社保转入市社保并办理退休手续,但需满足参保年限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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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重复参保(如同时参加省社保和市社保),需根据退休地政策选择保留其中一种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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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均明确社保关系转移需依申请办理。
综上,广东省社保合并需参保人员主动发起转移申请,目前无法实现自动合并。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