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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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要求
申请人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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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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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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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已付资金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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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型二套房:已付资金比例≥60%
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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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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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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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第二次申请为40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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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发放金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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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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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结清后发放
借款人需结清原商业贷款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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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直接划还
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原商业贷款余额,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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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商业贷款银行与公积金贷款银行为同一家受委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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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为房产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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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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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贷款合同、房产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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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签订《宁波市区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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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款与还款
公积金直接划入原商业贷款账户,按公积金利率还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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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贷款 :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一致的,需符合异地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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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 :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时,需还清原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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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范围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等区域由公积金中心具体承办。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4年最新文件,具体操作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