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或医疗机构
120救护车的管理主要 归属于急救中心或医疗机构 ,具体归属情况如下:
- 急救中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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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是负责院前急救和紧急医疗服务的单位,通常配置有救护车以应对紧急呼叫和快速转运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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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情况下,120急救车都是由急救中心管理的,主要用于院前急救和危重病人转运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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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为各种伤病员提供急救服务。
- 医疗机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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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特别是设有急救部门或提供急救服务的机构,也可能管理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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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的救护车通常用于转运病人、进行院前急救等医疗活动,是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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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院救护车属于各自的急诊科管理,医院则属于卫生局管理。
- 统一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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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救护车辆管理制度规定,120救护车辆和驾驶员由院办统一管理,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接转病人和私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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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救护车由县120调度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救护车辆、医生、护士、驾驶员由各医院管理。
120救护车的管理主要归属于急救中心或医疗机构,具体归属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大多数情况下,120急救车由急救中心管理,而医院内的救护车则由各自的急诊科或医院管理部门管理。120救护车还接受120调度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