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揭阳人社局办理特定门诊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具体流程和政策依据如下:
一、申请条件
- 参保要求:申请人需为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疾病范围:特定门诊适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病种:
-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 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 病情要求:病情需稳定,且符合长期门诊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要求。
二、申请流程
确定病种:
- 到具备相应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医生根据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准备材料: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可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或从揭阳人社局官网下载);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
- 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市区送市社保局审批,五县市区直接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审批及确认:
-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将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 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领取待遇认定结果:
- 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领取《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手册》,享受相关待遇。
三、注意事项
选点医院:
- 办理特定门诊待遇认定后,需在该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手续;
- 同一病种同一认定时间段内,只能选择2家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报销政策:
- 特定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设起付线;
- 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和政策规定有所不同。
异地就医备案:
- 若需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需提前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报销比例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政策依据
- 《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2021年7月1日实施)。
- 《广东省基本医疗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
五、办理地点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流程,可拨打揭阳人社局咨询电话或访问其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