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的条件及标准如下:
农村低保的条件
- 户籍要求: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 收入限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 财产状况:无5万元以上(购车价)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无财政供给人员(仅限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无经商登记信息。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元/人/月)X保障家庭人口(人)X24(月)的计算数额。
农村低保的标准
- 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救助对象范围是持有我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57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均可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 分类救助:农村低保实行分档救助。人员分类包括A类: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B类:三级及以下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C类: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人员。对应的救助金额分别为A类:按其享受分类救助金436元并上浮30%,计436+60=496元;B类:按其享受分类救助金282元并上浮20%,计282+55=337元;C类:按其享受分类救助金280元不上浮。
请注意,具体的条件和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