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地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因地区而异,但总体上都遵循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强调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确保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以下是对浙江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详细解读。
新生入学政策
招生对象
- 户籍要求: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流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年龄要求: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条件
- 房产要求:父母或本人在流入地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申请入学。
- 居住证要求: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流入地居住,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住址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
- 积分要求:随迁子女的父母需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报名。
录取办法
各地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按照父母房产、居住证持有情况、量化积分高低等因素,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转学政策
转学条件
转入随迁子女的父母需持有流入地的房产或有效的居住证。
转学申请时间
学期结束前一星期及开学前一星期向居住地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辅中心提出申请。
转学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电子居住证截图,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居住证办理及量化积分申评
居住证办理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其中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量化积分申评
家长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或前往居住地镇(街道)居住证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积分申评。
浙江各地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总体上都强调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确保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招生和转学政策,家长需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材料齐全,按时完成报名和转学手续。
浙江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2025年浙江省各地的政策规定,随迁子女入学的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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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随迁子女需为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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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和房产要求:
- 有房产: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
- 无房产但有居住证和社保:父母或本人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并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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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要求:
- 父母或本人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住址所在乡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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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要求:
-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部分地区如越城区不再要求社保条件,只要持有居住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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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量化积分申请(如慈溪市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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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按政策要求安排就读,如“绿卡生”政策等。
浙江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浙江省,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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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入学政策:
- 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需提前了解所在地的具体入学要求和条件。例如,象山县、杭州市、余姚市等地都有详细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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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相关材料:
- 居住证:父母或随迁子女需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 积分材料:部分地区(如象山县)实行积分入学政策,需提前完成积分申请并获取积分结果。
- 社保缴纳证明:部分学校可能要求提供父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 其他材料:如房产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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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端口以当地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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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信息核验:
- 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学校或教育服务区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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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录取通知:
- 各地教育部门会根据积分排名、居住证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因素进行统筹安排,并通知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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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学手续:
- 收到录取通知后,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包括缴纳学费、领取教材等。
浙江随迁子女入学后如何参加学籍注册?
在浙江省,随迁子女入学后参加学籍注册的流程一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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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
-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登记时间和端口以当地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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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信息核验:
- 完成网上报名的随迁子女需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户口本、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的教育服务区信息核验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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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在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需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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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注册:
- 入学后,学校会为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注册电子学籍。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由学校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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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操作(如适用):
- 如果随迁子女需要转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效居住证、学生信息表等)。学校会根据剩余学额情况统筹考虑,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