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后期是否可以补缴,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规定。以下是一些地区的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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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补缴窗口期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2月29日,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380元/人。补缴后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之日起30日后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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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关于缴费时间,2024年度设置了集中缴费期和补缴期。其中,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2月20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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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4年度广东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已经进入了补缴期,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更新为1020元,其中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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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医疗保险待遇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参保对象为除已参保城镇职工医保或者按照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不同地区的补缴政策有所不同,请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区查看具体的补缴时间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