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卡(社会保障卡)的通用范围如下:
一、省内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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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使用
江苏医保卡在全省13个市(南京除外)实现互联互通,参保人员持卡可在其他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门诊、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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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限制
- 仅限在定点医院、药店使用,不可提取现金或转账。
二、异地就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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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手续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可持卡直接结算;未备案的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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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现城市间互联互通
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市已开通异地刷卡结算,其他市逐步跟进中。
三、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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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社保服务
除医疗功能外,社保卡还支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业务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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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拨打12333热线或当地社保机构查询账户余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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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与账户唯一性
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实名制,同一身份证号对应唯一社保账号,无需重复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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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系统延迟或操作问题,应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保政策及就医结算平台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