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7月哈尔滨市医保政策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医保报销比例已提高5个百分点,由85%提升至 90% 。这一调整自2023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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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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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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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需先由参保人自付20%,剩余部分按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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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 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72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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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推荐目录》中的药品仍按原报销比例(85%)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目录调整文件及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