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慢病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和医院级别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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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为85%,二级医院为70%,三级医院为60%,急诊住院为50%,转诊外地三级医院为55%,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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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报销比例: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5%、二级医院17%、三级医院19%;5000元至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3%、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17%;15000元以上个人自付一级医院11%、二级医院13%、三级医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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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为85%,年满50岁增加2%,年满60岁增加4%,年满70岁增加6%,年满80岁增加8%,同理递增,不超过100%。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低档次缴费和学生儿童为50%,高档次缴费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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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常见慢性病待遇,年度起付线300元,可报销费用比例为55%,单一病种年度报销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
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政策整理的,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 information 或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