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小孩后的报销金额因地区、医保类型、分娩方式以及医疗费用等因素而异,以下以珠海为例进行说明:
珠海职工医保参保人
- 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市内及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相关规定结算。参保 6 个月(含)以内支付限额为 2 万,参保 6 个月 - 1 年(含)支付限额为 8 万,参保 1 年以上或集中参保支付限额为 40 万元,报销比例为 90%。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规定的假期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 ÷ 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单位,以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珠海居民医保参保人
- 产前检查:在市内产检的,应选定一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费用结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80%,每孕次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 2000 元;在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的,选择一家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80%,每孕次支付限额为 2000 元。
- 住院分娩:在本市及市外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相关规定结算,报销比例为 90%。参保 6 个月(含)以内支付限额为 2 万,参保 6 个月 - 1 年(含)支付限额为 8 万,参保 1 年以上或集中参保支付限额为 40 万元。
-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及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50%。
珠海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
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市内待遇标准执行,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纳入职工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累计。
不同地区的报销政策和金额也有很大差异。例如,北京产前检查支付标准为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 3000 元,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 5000 元、二级医院 4800 元、一级医院 4750 元等。如果想了解更准确的报销金额,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