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河北省医保统筹在外省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3月,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6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包括河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等7个省级医保部门全境开通。
-
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缴纳居民医保、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目前已在河北、江苏、四川、重庆等省份试点运行。
二、河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1年9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实现“省内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取消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
覆盖范围
-
参保人员可在河北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
-
支持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特殊情况下可按参保地政策手工结算。
-
-
注意事项
- 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仅限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以下机构需根据各统筹区规定确认。
三、其他说明
-
跨省就医 :若需在非参保省份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
法律依据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政策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则基于河北省本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