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深圳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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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近亲属参保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6387.85元时,可绑定家庭通道为近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缴纳深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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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在深圳市内100家试点医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直接支付近亲属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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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通道
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绑定近亲属,需完成亲属的参保登记和家庭共济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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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 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他人缴费”→填写亲属信息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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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在试点医院就医时,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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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资格 :近亲属需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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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仅限余额超过6387.85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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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需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办理。
四、其他建议
若家人已单独缴纳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用于其缴费,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