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工医保长期门诊即门诊慢特病,以下是相关政策介绍:
- 报销范围:参保职工患有 36 种慢性特殊疾病需要在门诊长期规范治疗的,达到相应的门诊治疗指征后可按规定申办并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包括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糖尿病伴慢性并发症、原发性高血压(有合并症者)等。
- 报销标准:门诊慢特病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审批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符合相应诊疗范围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报销。“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 报销比例为 9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报销比例为 8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为 70%。患多个疾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可同时申办两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两个病种中就高支付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500 元。
- 申请流程:
- 线下申请:参保人员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指定医院领取或在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需加盖选定医院公章),备齐申办资料提交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医院。按通知时间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医院领取《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治疗审批单》。
- 线上申请:登录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点击 “兰州医保综合服务平台”,点击 “门诊慢特病申请”,在线申请办理。申办资料主要包括三个月至近半年的住院病历或体检资料、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和诊疗计划等。